2001.06.11.景美堂主日證道
講員:閔韓植牧師
講題:『兩個兒子』
經文:加拉太書4:21-31

【聖經經文】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於西奈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這夏甲二字是指著阿拉伯的西奈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因為經上記著: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是說:「把使女和他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


我兩個兒子讀韓橋學校。最近我在考慮下學期把他們轉學到台灣的學校。他們在韓橋學校讀三種語言。學韓文,中文,英文。他們每天320分下課。禮拜二跟禮拜四下午四點下課。回到家4點半。給他們洗個澡,練剛琴,吃晚餐,吃完七點開始做功課,韓文功課作完,要作中文,中文功課作完,要作英文。每天作到10點半,11點才作完。有的時候還沒有作完第二天早上起來作。每天的生活像機器一樣。有一天我晚上睡覺作惡夢,夢到我兩個兒子離開我們,我們追不到他們。壓力太大。上個禮拜跟崔慧穎姐交通,問她美國學校的功課多不多。他說,回家不到半個小時可以作完
。她覺得很驚訝。每天作功課作到11點,怎麼受得了呢?我深深的感覺到東方人的教育方式跟西方的人的教育方式很不一樣。

我想,我們的信仰生活也有兩種不同的信仰生活方式。第一種方式是律法主義式的信仰生活方式。信耶穌等於是每天要遵守很多規定。每天要讀經禱告,每個禮拜要禁食禱告,不可以喝酒,不可以抽煙,禮拜天不可以作什麼等等。有很多規定。另外一種信仰生活方式是聖靈充滿信仰生活方式。沒有任何的規定。重要的是每天與神同行,隨著聖靈而行。表面上看起來,律法主義式的信仰生活方式是很屬靈的。有看得見的,外在的信仰生活的行為。有禱告,讀經,禁食等等。

加拉太信徒的問題是他們覺得保羅的福音太簡單。保羅的福音只強調與聖靈同行。而猶太主義的假教師強調外在的律法上的行為。他們覺得有這樣的外在的信仰上的規定看起來比較屬靈。好像一個學生光在學校讀書好像不夠,放學以後以定要上補習班。補習班的老師越出名,他們越覺得自己的實力更好。有些學生很想上補習班。加拉太信徒心裡想,我們光信耶穌還不夠。我們要像猶太人一樣,要遵守律法。這樣的信仰生活是更高境界的信仰生活。他們很想回到律法主義式的信仰。今天的經文中保羅把律法主義跟聖靈充滿的基督徒之間互相作比較。保羅用亞伯拉罕的兩個兒子
來作比喻。

猶太人誇耀亞伯拉罕是他們的父親。但是在今天的經文中,保羅告訴加拉太信徒說,重要的不是我們的父親是誰?重要的是我們的母親是誰?母親的身份,地位決定他兒子的身份,地位。如果母親是一個自主之婦,生下來兒子就會成為正式的繼承人。但是兒子的母親是一個奴僕,生下來的兒子也是一個奴僕。律法主義跟基督徒看起來同樣相信神。看起來有同樣的父親。但是,基督徒跟律法主義者的母親完全不一樣。基督徒跟律法主義者在神面前的地位,身份也不一樣。今天我們一起來想想看,到底我們基督徒的信仰跟律法主義式的信仰之間有什麼不一樣。

第一,基督徒跟律法主義之間出生的方式不一樣。

23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

這段經文有創世記的背景。創世記12章,當亞伯拉罕75歲的時候,神呼召亞伯拉罕。神給亞伯拉罕兩個應許。第一個應許是神會賜給他應許之地。另外一個應許是神也會賜給他一個後裔。亞伯拉罕相信神的應許離開家鄉,到迦南地。亞伯拉罕等了10年。亞伯拉罕年紀85歲,神還沒有給他兒子。亞伯拉罕心裡想。我太太已經老了。神可能不會透過我太太給我孩子。亞伯拉罕的太太撒拉提議說,「你娶我的使女夏甲。她會為我們生一個孩子。」亞伯拉罕娶了夏甲,結果生了一個兒子,以實瑪利。而這個以實瑪利不是神所應許的孩子。他是按著血氣生的。用自然的方法,用人的方
式出生的孩子。亞伯拉罕再等了14年,亞伯拉罕99歲的時候,神顯現給亞伯拉罕。神責備亞伯拉罕。神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然後神給他應許說,明年這個時候你太太撒拉為你生一個兒子給你。這個時候亞伯拉罕心裡笑。「神阿,不要開玩笑吧。我太太已經90歲了。早就沒有生育的能力。90歲的人怎麼可能會生孩子呢?」神說,不然,明年我一定會給你一個兒子。亞伯拉罕100歲的時候生出來的兒子就是以撒。以撒不是按著血氣生的。以撒是憑著神的應許生的。教會裡面也有兩種不同的基督徒。一種是像以實瑪利一樣。沒有重生得救的經驗的基督?br>{。另外一種是有重生得救經驗的基督徒。這兩種基督徒看起來很像。同樣有信仰的行為。有讀經,禱告,事奉。但是,他們的出生背景完全不一樣。沒有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是靠自己的努力事奉神的。用自己的方法,按著血氣過信仰生活。而有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是知道自己的得救完全是神的恩典。自己是一個罪人。沒有辦法靠自己得救。

信耶穌好像游泳一樣。不會游泳的人掉到水裡會怎麼樣。不會游泳的人會使盡他們一切的力量揮手。但是他們越揮手,他們越會沉下去。學游泳的第一個方法是要相信水的浮力。不要用力。把自己完全交給水,把我們的雙手舉起來的時候,我們的身體開始浮起來。

信耶穌也是一樣。我們向神舉起我們的手,把自己完全交託給神的行為就是信耶穌。

在約翰福音第三章有一個故事。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尼哥底母。法利賽人是專門膍s律法的人。很嚴格的遵守律法。尼哥底母來到耶穌面前說:『老師,我們知道你是從神那裡來的老師。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神同在,沒有人能行。』這個時候耶穌對他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斷不能進入神的國。』意思就是說「你雖然是律法的老師,但是如果你不重生,你仍然不是神的兒子。」你需要重生。

所以,弟兄姐妹,你要問自己看看。我是不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也許你心想「我從小上主日學,我當過教會的執事,我是教會的同工。」我絕對是一個基督徒。不一定。聖經說,只有重生得救的人才是神的兒子。通常在教會裡沒有重生得救的經驗的人就會成為律法主義者。

 


第二,兩個兒子的母親也不一樣。

24
 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
25
 這夏甲二字是指著亞拉伯的西乃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他的兒女是都為奴的。
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他是我們的母。

24
節保羅解釋這兩個婦人的屬靈意義是什麼。24節說,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聖經有兩個約。新約跟舊約。這兩個約是我們信仰生活的兩個不同的母親。而這兩個母親的教育孩子的方法也完全不一樣。舊約的媽媽對自己的兒子有非常嚴格的要求。你要作這個,要作那個。不可以作這個,不可以作那個。所有的責任都要兒子來承擔。但是新約媽媽的方法完全不一樣。新約媽媽對兒子完全沒有任何的要求。新約媽媽惟一的要求是你跟我在一起。我會為你作這個。我也會為你作那個。所有的責任是由媽媽來承擔。
新約跟舊約好像我們在學校學英文一樣。有兩個不同的老師。一個是中國籍的老師。另外一個是美國籍的老師。中國籍的老師對學生的要求非常的嚴格。老師要求我們每天要背單字。每天要練習英文的文法。我們英文讀不好,這都是學生的責任。老師完全沒有什麼責任。但是我們學了6年,10年的英文,我們碰到美國人一句英文都講不出來。但是我們的英文老師是美國籍的老師的話,美國籍的老師對我們完全沒有任何的要求。我們不用背單字,文法等。只要跟美國老師生活幾個月,我們開始用英文講話。我兒子從幼秩園開始學英文。學abcd,學單字。但是他們一直不?br>|講英文。這個學期學校請的老師是美國老師,突然有一天他們冒出幾句英文來。

舊約時代,神用摩西的律法與以色列百姓立約。只要你們遵守這些律法,你們就成為我的兒子。我就會成為你的神。結果以色列百姓沒有辦法靠律法成為神的兒子。到了新約時代,神用另外一個方法。神差遣神的聖靈住在我們心中。所有的責任都由神來承擔。不是我們為神作什麼。乃是神為我們作什麼。神說「我會為你作這個。作那個。我給你能力。」我們要作的事情是隨著聖靈而行。結果靠聖靈生活的基督徒成為神的兒女。基督徒的生活有真正的自由。而舊約的以色列百姓的生活像奴僕一樣。

27
 因為經上記著[[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

保羅引用舊約以賽亞書54章的經文來證明兩個不同的母親中,哪一個母親真正有能力培養神的兒子。

不懷孕,不生養的是指被擄的以色列人。以色列人被擄到巴比倫,沒有耶路撒冷的聖殿,沒有律法。以色列的狀態好像是沒有丈夫的婦人一樣。過去以色列人所誇耀的是耶路撒冷的聖殿。在耶路撒冷聖殿有律法的教育。但是,被擄以前以色列人一直背逆上帝。有律法的時候,他們中間真正的神的兒子很少。而以色列人被擄到巴比倫,他們沒有律法。沒有耶路撒冷的聖殿。但是,以色列人對神有信心。他們依靠神的應許。依靠神恢復以色列的應許。被擄時代反而有更多的神的兒子。

保羅的論點是什麼?律法沒有辦法讓我們成為神的兒女。只有憑信心,相信神的應許,相信神聖靈的工作的人才能夠成為神的兒女。

最後,兩個兒子的結局也不一樣。

28
 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
29
 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30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是說,[[把使女和他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保羅提到現在律法主義者對基督徒的逼迫。在創世記以撒差不多三歲的時候,亞伯拉罕為以撒擺設宴席,慶祝斷奶的儀式。這個時候撒拉看到以實瑪利欺負以撒。保羅說,過去如同以實瑪利逼迫以撒一樣,現在也是律法主義也逼迫真正的神的兒女。

過去在教會歷史中天主教對基督教的逼迫也是律法主義者對神的兒女的逼迫。我有一個朋友去年到東歐Croatia宣教。他的身體不是很好。瘠椎骨方面有問題。他到宣教地可能壓力很大。去了不久他脊椎的問題開始惡化。他跟一個前任的宣教士一起配搭。前任的宣教士說,這個病不用去醫院。禱告就可以啦。意思就是說,「因為你沒有什麼信心。作宣教士有壓力要憑信心克服。去醫院是沒有信心的行為。」結果,他的身體越來越惡化。最後他下半身癱瘓了。不能動。緊急送到韓國治療。他的身體慢慢恢復了。但是我朋友心裡受到很大的傷害。他沒有想到律法主義這麼的恐怖?br>C

有一個宣教士到非洲宣教。這對夫妻很喜歡吃的是花生醬。每次吃土司,一定要加花生醬吃。但是,當地沒有賣花生醬。他請本國的朋友把花生醬寄過來。他每天吃花生醬。但是,後來他發現,當地宣教士有一個默契。宣教士在宣教地不吃花生醬。我們為了福音的緣故不吃花生醬。不吃花生醬,等於是為主背十字架一樣。但是,這對夫妻覺得這跟屬靈不屬靈沒有什麼關係。他們覺得他們在家裡吃沒什麼關係。他們繼續請朋友把花生醬寄過來。在家裡吃。後來當地的宣教士知道他們繼續吃花生醬。他們開始攻擊這對夫妻。後來這對夫妻受不了別的宣教士的批評,也心裡受到很
大的傷害。最後放棄了宣教的工作回國了。不是因為吃不到花生醬放棄宣教。因為別人用他們的標準來攻擊他們。

我們在教會裡也很容易把我們的標準套在別人身上。我每天讀經禱告一個小時,你也要每天讀經禱告一個小時。達不到一個小時,你不是屬靈的人。我們家的電視是14寸大的電視。超過14寸大的電視是很不屬靈的。有29寸的電視的人是非常的不屬靈。我們很容易不知不覺中用我們的標準逼迫別人,控制別人的自由。

但是最後的結局怎麼樣?聖經說:『把使女和他的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律法主義者沒有辦法承受神的產業。遵守律法的人不知道到底屬靈的產業是什麼。不知道聖靈的工作是什麼。

很多人常常問的一個問題是「很良善的人為什麼不能進入天國。像孔夫子那樣,人格那個高尚的人不能進去天國嗎?」聖經說什麼?不能進入天國。天國不是靠我們的行為進去的地方。聖經說,把他們趕出去。他們不能承受神的產業。

弟兄姐妹,律法主義很可怕。今天我們要檢討看看,在我的信仰生活中有沒有律法主義的傾向。我們要脫離律法主義式的,形式化的信仰生活。基督徒的生活是靠聖靈而生活的。我們要聆聽聖靈的聲音。每天與聖靈同行。隨著聖靈而行。這樣的生活才是基督徒的信仰生活。